中标候选人公示(九十三)
贵州鹏昇(集团)纸业有限责任公司
中标候选人公示(九十三)
依据《招标投标法》、《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《贵州鹏昇(集团)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投标采购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(修订)》规定。对:三期螯合剂一批、空调配件物资一批、工业级聚合氯化铝一批、三期活性炭一批采购招标项目进行开标评审;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、综合评比,推荐以下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。
序号 |
招标项目名称 |
招标项目编号 |
中标候选人排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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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2 |
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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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三期螯合剂一批 |
PSJT-HGFL-20240909 |
成都赢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|
连云港新江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|
黔西南州浙鑫商贸有限公司 |
2 |
空调配件物资一批 |
PSJT-SBWZ-20240910 |
黔西南州锦宇商贸有限公司 |
南宁杰众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|
东莞市海昇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|
3 |
工业级聚合氯化铝一批 |
PSJT-SCFL-20240911 |
黔西南州浙鑫商贸有限公司 |
深圳创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|
广东中科净水材料有限公司 |
4 |
三期活性炭一批 |
PSJT-SCWZ-20240913 |
苏州旭峰活性炭有限公司 |
河南春源净水材料有限公司 |
河南弘碧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|
招 标 人:贵州鹏昇(集团)纸业有限责任公司
公 示 期:2024年9月25日-2024年9月27日
投 诉:
投诉机构:贵州鹏昇(集团)纸业有限责任公司
投诉电话:0859-5225395
重要提示:根据《招标投标法》、《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》、《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》规定,要求投诉人投诉时,应当提交投诉书。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:
(一)投诉人的名称、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;
(二)被投诉人的名称、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;
(三)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;
(四)相关请求及主张;
(五)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。
投诉人是法人的,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;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,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,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。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,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。